針對腸道壞毛病日益增多的問題,就讀者關心的具有調整腸道菌群、抗突變的鹽水瓶口服液,為什么能注冊商標的疑問,經查閱諸多資料顯示,其商標早在十年前就已注冊成功,不過 商標注冊 之路整整經歷了六上六下的十年艱難旅程。
“鹽水瓶”誕生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1995年上海高博特公司在按程序進行注冊時,卻遭到有關部門駁回,認為“鹽水瓶”是輸液包裝器皿,作為商標不具有“顯著性”。當時,有讀者在《新民晚報》的副刊上對“顯著性”提出不同見解,認為“鹽水瓶”“實際上不是瓶,而是一種生態口服液的名稱,"鹽水瓶"之名同其英文名 YOUTH-BEING之諧音……”但是,第二、三、四、五次分別以全圖形、半圖形和繁體字的申注還是被駁回。此時距離一次申請已經整八年,那么,商標所應具有的“顯著性”,究竟由誰說了才算?據當時由上海市統計局和上海市商業局聯袂實施的“快速消費品統計”屢屢證實,“鹽水瓶”銷售量占市場在胃腸類保健品銷售總額的20%~30%。從1999年起還獲得“上海市名牌產品”的稱號。已崛起為國內保健品行業強勢品牌的“鹽水瓶”歷經周折,終于得到“正名”。2004年的 11月,高博特收到了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書》,認定“鹽水瓶”的簡體和繁體文字一并獲得商標注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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