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陽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發現,“海陽”這一地名被廣東一自然人和三家外地企業,在茶葉等12個行業類別予以不當注冊。“海陽”是專有的行政區劃名稱,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除本市可以注冊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其他人不能注冊。這種行為必將嚴重阻礙全市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影響最大的當屬“海陽綠茶”和“海陽毛衫”。為此,該局積極建言獻策市政府,3次致函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請求撤銷不當注冊的12件“海陽”商標。同時,積極溝通協調煙臺市工商局分管領導到國家商標局和商評委協調和請示,終于促成被不當注冊的“海陽”商標成功撤銷,維護了“海陽”地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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