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15日,歐盟各國政府通過了歐盟執委會提出的新版權法案,以保護歐洲的創意產業。根據新的規定,谷歌將必須向發布方支付新聞片段費用,“臉書”(Facebook)等平臺則需過濾掉受保護的內容。且聽知春路知識產權查詢商標的小編為您細細道來。
該版權規定旨在確保歐盟規模達1萬億美元的創意產業得到公平的補償。
“當完成歐洲數字單一市場時,版權改革成為該版圖中缺失的一塊,”歐盟執委會主席賈克在聲明中稱。
根據新規則,谷歌和其他線上平臺將必須與音樂家、表演者、作家、新聞出版商和記者簽訂許可協議,才可以使用他們的作品。
根據新機制,共享平臺將必須安裝過濾器,防止用戶上傳受版權保護的內容。谷歌稱,新規將損及歐洲的創意和數字經濟,批評人士稱,這將沖擊資金緊張的小企業,而非科技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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