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調整了專利收費減繳條件。減繳項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專利檢索網,更多精彩內容等著你,點擊:免費查詢專利能否申請。
根據近日公布的財稅[2019]45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顯示,自2019年7月1日,對專利費用減繳條件進行了了調整,調整如下:
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
其中個人申請: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
其中單位申請: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調整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
將《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78號)第三條規定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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