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注冊商標“輕松籌”被侵權,上海追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將北京輕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北京東城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認定北京輕松籌侵權,判令其賠償追夢網經濟損失等共計58萬元。6月28日記者獲悉,北京輕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訴。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服務網
上海追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稱,追夢網是其所有并經營的專注于年輕人新生活的綜合性眾籌平臺。2014年9月,原告推出一款基于微信社交圈的籌款工具“輕松籌”,在該平臺上可以發起一般項目或者吃喝玩樂項目,聚會AA、購物拼單等均可實現,具有較高的知名度。2016年6月28日,原告在《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中的第35類、38類、42類服務上注冊了 “輕松籌”文字商標。追夢網稱,北京輕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北京輕松籌)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網站、微信公眾號“輕松籌”及安卓手機APP“輕松籌”上發布了大量眾籌項目信息,突出使用了“輕松籌”文字,該標識與其商標相同,且其提供的服務屬于原告商標核定的服務范圍,容易造成公眾混淆,該公司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2000萬元。
北京輕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辯稱,眾籌屬于融資、金融服務。其于2016年7月21日在第36類金融服務上注冊取得了“輕松籌”商標,將該商標使用在金融服務上,不構成侵權。北京輕松籌公司還表示,公司的服務僅是提供籌款平臺以實現幫助發起人籌款融資的目的,不屬于原告商標核定使用服務范圍。經過被告的大量使用,“輕松籌”已經與其公司建立了明確固定的聯系,而追夢網未在其注冊的服務類別上使用涉案商標,因此北京輕松籌的行為不會與其提供的服務產生混淆,不同意的原告的訴請。
東城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控侵權標識與涉案商標在文字、讀音、含義、排列方式上一致,僅在字體上存在細微差別,屬于近似標識。
北京輕松籌通過其經營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及APP,為眾籌項目發起人公開發布包含商業類籌款項目在內的信息提供平臺,該行為的本質系通過互聯網平臺提供包含商業類在內的籌款項目信息,目的在于通過該種媒介向公眾介紹籌款項目,從而為發起人從事包括商業經營在內的活動募集資金提供幫助,屬于涉案商標第35類核定服務項目中的“通過網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同時,法院認為,雖然被告提供的網絡平臺可使其他網絡用戶知悉項目信息,客觀上實現了傳送信息的效果,但其并不直接提供電信技術支持類服務,也未通過該平臺向公眾提供計算機軟件的設計開發、更新等專業技術服務,故不屬于原告主張的第38類電信服務項下的“信息傳送”服務及第42類“計算機軟件設計、計算機軟件更新,軟件運營服務【SaaS】”。
另外,被告雖然在金融服務上注冊了“輕松籌”商標,但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多處未規范使用該商標,而是以改變顯著特征、拆分的方式進行使用;另一方面,被告僅為發起人發布該信息提供了服務平臺,并未直接從事該籌款融資事務,且其他網絡用戶對發起人提供資金支持的目的并非是為了獲取資金、利息回報,故被告提供的服務不屬于其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范圍,其涉案行為并非是對該商標的使用。
綜上,法院認為被告北京輕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且已有相關主體對原、被告提供的服務實際產生了混淆,認定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上海追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注冊的“輕松籌”文字商標在第35類服務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東城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判令北京輕松籌公司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8萬元,并在網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目前,北京輕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訴。(來源:北京青年報 記者: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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