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展注冊商標公告是商標注冊人為了延長注冊商標的法律時效,在有效期滿前向商標局辦理注冊手續,經核準予以續展時由商標局發布的公告。那么續展商標公告如何公告呢?接下來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相關資料,以供大家參考。
在實踐中,續展商標公告如何公告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閱讀完以下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續展商標公告如何公告
是商標注冊人申請變更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經商標局核準時,商標局發布的公告,以告知公眾原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和地址已經發生變更,原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事項不再使用。
變更注冊商標公告并不產生新的商標權主體,而是原商標注冊權主體的變更。
二、商標公告的相關概述
為加強與公眾的交流,方便社會各界查閱《商標公告》,進一步提高商標確權的透明度和準確性,自2003年12月26日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在繼續出版紙質《商標公告》的同時,開始在“中國商標網”上發布《商標公告》。“中國商標網”滾動發布最新出版的12期《商標公告》,包括三個月異議期內的全部初步審定的商標以及商標注冊、續展、變更、轉讓、撤銷、注銷、異議、評審、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送達等公告信息。公眾可以隨時上網查閱,及時了解和監督商標注冊情況。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對于三個月異議期內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也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異議申請。
商標公告的主要作用是:刊登《商標法》規定應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項,能使之產生法律效力;有利于對注冊在先的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將商標注冊工作置于社會監督之下,有利于保證商標注冊工作的質量;便于申請人在申請前查閱擬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存在與他人已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情況,以免申請遭到駁回。
目前,《商標公告》每月出版四期,每期分為上、下兩冊。
商標公告的主要內容種類有:初步審定商標公告、注冊商標公告、續展注冊商標公告、轉讓注冊商標公告、變更注冊商標公告、注銷注冊商標公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以及商標局認為需要刊登的其他公告、通知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供在線的《商標公告》瀏覽,可以及時的翻閱公告情況。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續展商標公告如何公告的相關內容。總的來說,續展商標公告商標注冊人為了延長注冊商標的法律實效,在有效期滿前向商標局辦理注冊手續,經核準予以續展時發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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