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商標搶注的定義是怎樣的,自媒體的運用在近幾年的生活中有著較強的適應性,因為社會的發展確實需要自己去積極的運用有關的宣傳媒介,傳統的媒介會導致成本的增加,那么自媒體商標搶注的定義是怎樣的?
自媒體商標搶注的定義是怎樣的,自媒體的運用在近幾年的生活中有著較強的適應性,因為社會的發展確實需要自己去積極的運用有關的宣傳媒介,傳統的媒介會導致成本的增加,那么自媒體商標搶注的定義是怎樣的?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a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如果你公司的商標已經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影響力,別人利用不正當手段搶注的,你可以到商標局申請撤銷。但是你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也屬于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注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
商標專用權的確認和取得,世界各國有不同的規定,歸納起來大致采用“注冊原則”、“使用原則”和“混合原則”這三種方式。所謂注冊原則就是按申請商標注冊的先后來確定商標權的歸屬,誰先申請,商標專用權就授予誰,而不問該商標是否已經使用。申請注冊是形成商標專用權的唯一法律事實,所以注冊原則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標注冊申請。與注冊原則相對應的是使用原則,它是按使用商標的先后來確定商標的歸屬,誰最先使用該商標,誰就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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