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異議人自己辦理。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
1、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2、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總體上,商標異議申請的流程如下: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與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合同;
(2)知識產權顧問撰寫異議申請理由;
(3)客戶在顧問指導下收集提供證據材料;
(4)知識產權顧問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材料;
(5)商標局受理并審理;
(6)商標局下發異議裁定;
(7)代理機構收到裁定書后立即通知客戶(整個流程一般需要1年半至2年)。
(二)異議人自己辦理。
1.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登記注冊大廳);
2.通過郵寄書件辦理,可以通過郵局以掛號、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送辦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中國商標大樓收發室。郵編:100055)。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標局未接受后補異議材料且異議不成立,異議人不服還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并將擬后補的材料提交至該會。
商標局在收到異議書后,經審查,符合異議程序規定、手續齊備的,將簽發《異議受理通知書》并將商標異議書副本寄給被異議人。要求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通知書及異議書副本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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