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在續展前,用戶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注意事項后再辦理。
商標續展具體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6、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7、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
8、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9、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在續展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因此,用戶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一定要明確相關注意事項或者咨詢專業的代理公司后再辦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