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以下兩種情況,可以申請更換專利證書。接下來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查詢網為您解答,專利申請、商標注冊選擇知春路知識產權,不會后悔的!
一、因權屬糾紛導致的更換
專利權歸屬糾紛經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處理或者人民法院判決后,專利權歸還請求人的,在該處理決定或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可以在辦理變更專利權人手續的同時請求專利局更換專利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應當交回原專利證書,并繳納手續費。專利局收到更換專利證書請求后,應當核實專利申請案卷,符合規定時可以重新制作專利證書發送當事人,原證書記載“已更換”字樣后存入專利申請案卷。
二、因證書打印錯誤導致的更換
專利證書中存在打印錯誤時,專利權人可以退回該證書,請求專利局更正。專利局經核對確系打字錯誤的,應予更正,并應將更換的證書發給專利權人。原證書記載“已更換”字樣后存入專利申請案卷。
因專利權的轉讓、繼承或者贈予發生著錄事項變更的,均不予更換專利證書。專利證書遺失,除因為專利局責任造成的以外,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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