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在商標維權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了!
2019年12月2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一起“微博課堂”親去哪“微博”商標案作出二審判決。
判決書:駁回“微博課堂”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運營者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即須賠償新浪方面共計約200萬元 。
如果在以前,你直接搜索“微博課堂”,大概率會得到一個鏈接,鏈接上注明“微博課堂-新浪微博教育在線平臺”字樣。
如果你誤認為這是微博出品,想點擊了解更多,網站的界面制作確實很相似。
在網站底部更有“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字眼。
不光如此,這家網站還在2016年6月注冊了對應的微信公眾號“微博課堂”,與網站一起銷售在線視頻課程、發布教育培訓信息和廣告等等。
這樣“明目張膽”的行動,微博自然忍不了!
“打著我的名號,賺了錢也不分我”,隨后被一紙訴訟將二被告告上餓了法院!
2018年初,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新浪網公司和運營新浪微博的微夢公司分別將該網站的運營方杭州天浪公司(和寧波甬浪公司起訴到了法院,兩案索賠共計約500萬元。
微博拿出了自己的大寶貝,早已注冊成功的“微博”商標,道:對方使用“微博課堂”作為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名稱,侵犯了“微博”商標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天浪公司表示:當時不是簽了合約了嗎?怎么的?我用你的商標是經過你同意的啊!
而甬浪公司表示:自己只是天浪公司的代理銷售商,商標啥的我不懂啊!
微博表示:不!我是不可能把商標授權給你用!
隨后法院一審表態:既然合約協議不對,那天浪和甬浪公司的使用與“微博”商標相似的標識就是不對的!被告你道個歉再賠償點吧!
故此,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
判令天浪公司停止將“微博課堂”用于其微信公眾號名稱,天浪公司、甬浪公司在全國發行的一家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并判令天浪公司等就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合理開支等賠償新浪方面共計約200萬元。
當然,該案的焦點并不是說賠償多少,而是天浪公司是否運營了“微博課堂”網站并實施了侵權行為 等。
經一審法院查明,“微博課堂”網站網站為“wwww.ketang.cn”,ICP備案信息顯示主辦單位為天浪公司,據此,可推定天浪公司系“微博課堂”網站的運營者。
雖然天浪提交了一定證據,但無法證明“ketang.cn”與“ketang.weibo.com”為同一網站,因此天浪公司的請求二審法院亦不予支持!
二審宣判:天浪和甬浪公司屬于商標侵權行為,維持一審原判!
如果喜歡知春路知識產權的文章,可以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訴訟 ,更多精彩的資訊等著您!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