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注冊,需《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章。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約為名片大小相仿)。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卷煙、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一)商標異議簡要說明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二)辦理途徑
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機構辦理。
2、異議人自己辦理。
(三)申請書件的準備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關材料,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有相應的證據支持。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4、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后,經過形式審查后,符合受理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
5、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于答辯程序。
6、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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