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設計好要注冊的商標。包括商標圖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
2、確定商標的使用范圍。商標分45大類,每個大類下再分小類,要確定注冊商標的具體使用范圍和產品名。
3、提前查詢商標是否被注冊。到國家工商總局的網站上查詢該商標是否被人注冊了,如果被注冊了就要更改商標后再提交。沒有注冊即可提交注冊申請。
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資料。個人注冊商標需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各2張、商標的設計圖案6張、帶本人簽名的書。再交1000元費用給商標局,不管有沒通過都不退還費用。
5、等待商標局的審核。一般需要12~16個月出結果。
6、公示期。通過了商標局的初審后,即進入3個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異議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沒有異議的即可以成功注冊。有異議的要進行答辯,答辯通過后即可成功注冊。
7、商標的公布。通過了公示期后,商標局會發文公布該商標成功注冊,即可以使用。此時商標即受法律保護。
從發布公告起3個月內為異議期。如果對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初步審定的商標在慌期限內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經裁定未成立,才予核準注冊。駁回與駁回復審申請注冊的商標未能通過商標局實質審查,商標局將拒絕申請人的注冊申請,發給商標申請人或代理機構駁回通知書。商標駁回通知書寫明駁回理由,連同商標注冊申請書有關附件一并退回給申請人或代理機構。商標申請被駁回后,申請人對駁回理由不服,可在收到駁回通知書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駁回商標審申請書》,連同商標局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商標局核駁通知書,原商標圖樣10份,黑白墨稿1份一起,申請復審。
被駁回申請人在15日內不能完成申請手續的可以申請延期30日。申請人應在15日期限內填寫《延期申請書》遞交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理由成立,允許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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