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保護著作權,在著作權侵權的時候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公民合法的著作權。那么,著作權侵權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現在就跟著知春路網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權侵權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著作權糾紛律師費也是根據民事訴訟律師費的收費標準來收取,不同的地區可能有所不同。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著作權付酬標準
1.一般情況下,《規定》確定的付酬標準是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約定著作權使用費的依據;
2.報刊轉載、摘編其他報刊已發表的作品,《規定》的付酬標準是強制性的;
3.不簽訂合同或合同沒有具體約定付酬標準的,則必須執行《規定》的付酬標準;
4.通過行政手段大量印刷發行的九年義務教育教材、規劃教材、學習用書等,不適用版稅付酬方式,且印數稿酬只能按照第八條的規定計算;
5.除上述2、4兩種情況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低于或高于《規定》的付酬標準的,《規定》不予禁止。
三、著作權人的概念
著作權人又稱“著作權主體”,是指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人可分為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著作權人。原始著作權人指創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規定視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繼受著作權指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法律許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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