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也就是著作權,一般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任何未經作者的允許不能夠隨意使用作者的作品,否則就是侵權。因此接下來將由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什么樣的行為算侵犯版權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 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8)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版權侵權糾紛是指爭議各方,就行為人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各人應承擔什么責任等問題而發生的爭執。如果發生版權侵權糾紛,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調解、仲裁、訴訟。
1、調解
國家版權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的社會團體/組織,主持、教育、疏導當事人對作品版權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的和解方案,簽署調解協議。但是,調解不具備法律的強制執行特性,若某一方不遵守“游戲規則”,則調解失敗,可以轉向訴訟處理。
2、仲裁
版權仲裁機構依照規定的仲裁程序對版權糾紛案件進行裁決,多適用于與版權合同糾紛。有法律強制執行特性,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
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調解或仲裁皆失敗的前提下,可轉訴訟,或直接采用訴訟的方式解決版權侵權糾紛。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有權沒收違法所得和侵權復制品等財物,制止侵權行為。
為了防止當事人的證物受損,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證據保全申請,法院會在48時內做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著作權法規定,如果侵權行為十分惡劣,不及時制止將會嚴重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的,可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責令禁止和財產保全措施。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侵權對象的多重性
著作權具有權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點,包含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其中著作財產權又包含復制、表演等十多項權利。上述權利既可獨立行使,也可結合行使。相應地,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也會表現出這些特點:一是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二是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此外,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還包括合同債權,如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2、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
侵權行為所侵害的主體,一是對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繼承、接受遺贈、根據委托關系而獲得著作權的權利人,即作品使用權利的受讓人,如享有專有著作權的人。這些都是與著作權有著直接或間接聯系的特定主體。
3、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經權利人允許;二是使用他人作品無法律根據,包括不按著作權法規的使用條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權形式的多樣性
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有一人單獨實施的侵權行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因共同過錯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為兩種形式。在著作權侵權行為中,除這兩種形式外,還存在第三種狀態,即由數個行為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著作權侵權的情形有很多,例如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以上便是知春路網小編為您帶來關于什么樣的行為算侵犯版權的相關知識。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