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喜歡聽歌,但大部分人的音樂版權意識是比較薄弱的,所以才會經常出現音樂版權侵權的事情,這極大的損害了創作者的利益,打擊了他們的創作熱情,那么哪些情況算音樂版權侵權?下面就由知春路網小編為你介紹相關內容。
(1)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 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
(7) 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網站企業要加強網站運營管理。比如定期開展對自辦網站(包括內部局域網)的清理,發現網站上有未經合法權利人授權的內容(包括未經授權的軟件、音樂、電影以及其他作品等)要及時清除,重點清除不符合國家有關互聯網管理規定的內容。
應當做好對自辦網站內容(包括內部局域網)在著作權方面的審核及對所鏈接網站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核,不得將未經合法授權的軟件、音樂、電影等放置于自辦網站中,也不得設立與非法載有未經授權的軟件等內容的網站的鏈接。
企業自辦網站訪問量大的錄音制品曲目,應與國際唱片業協會和國內有關版權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統一支付報酬,重視網站的鏈接規范與自我保護。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以上就是知春路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哪些情況算音樂版權侵權的相關內容。音樂版權也屬于知識產權,只要申請成功的話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我們聽別人的歌曲可以,但是在未經音樂版權人允許的情況下不能隨意的進行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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