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播音樂”版權注冊意識低維權成本高專家建議
完善法律明確收費主體及標準
在音樂平臺里為個人收聽付費購買歌曲,并不因此就享有在營業性場所公開傳播該歌曲的權利,公播音樂要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付報酬。在經營場所播放無公播權限的音樂,部分企業主甚至不知道這已經侵犯了著作權人權益。
當你漫步在商場、酒店、咖啡館等公共場所時,場館播放的背景音樂不僅能營造良好的氛圍,還會使人心情舒暢。但你是否知道,這些音樂可能涉及侵權?
目前,公播音樂、環境音樂的版權問題正在得到外界越來越多的關注。在星巴克、卡瑪等知名品牌已經把環境音樂當做整體銷售不可或缺一部分的潮流之下,我們亟待弄清楚與公播音樂有關的一系列問題。例如,什么是公播音樂?公播行業現狀如何?它是否能實現音樂價值的最大化?音樂人的權利該如何保障?
近日在北京召開的第十二期E法數字音樂論壇,眾多行業專家圍繞著“數字音樂公播需要怎樣的法律環境”這一主題,就上述問題進行了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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