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充分論證《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相關修改內容,更加全面收集各方意見建議,現決定將公開征求意見期限延長至2021年7月31日。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選擇以下方式中的一種,圍繞《標準》的修改完善提出具體意見:
1. 電子郵件:tiaofasi@cnipa.gov.cn
2.傳真:010-6208368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審查政策處 郵編100088(請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審查標準”)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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