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奧運健兒姓名和相關特定指代含義的熱詞,進行惡意搶注商標屬于違法行為。日前,溫州某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以奧運冠軍為名違規注冊“張常鴻排骨包”商標被立案調查。
據介紹,商標注冊雖沒有限制不能使用人名,但一些企業和個人在豐厚利益的驅使下,搶注奧運冠軍商標有增熱度的嫌疑。今年山東省21歲的神槍手張常鴻,在奪取男子50米步槍金牌后,接受采訪時表示最想吃媽媽包的排骨包子。8月3日,申請人王某的丈夫張某聯系當事人溫州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經理蔡某代理注冊“常鴻排骨包”商標,在核查后因文字近似被要求調整,后申請人要求注冊“張常鴻排骨包”商標。次日,代理方在線上電子商標注冊平臺申請了“張常鴻排骨包”商標三個類別,平臺當天受理申請并收取商標規費810元。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依法駁回“楊倩”“陳夢”“全紅嬋”等109件商標注冊申請的通告》發布后,代理人于8月20日主動撤回商標申請。
相關當事人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第一款“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的規定。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及其經辦人蔡某予以立案調查;申請人王某因其戶籍地、現居住地為山東省,已函告山東省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調查處理。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申請商標注冊、圖謀不當利益的申請人及其委托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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