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浙江省知識產權局:
《關于推薦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申報中國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函》、《浙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轉報〈杭州市申請推薦中國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投資運營平臺(中心)〉的函》(浙知函〔2020〕4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人工智能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量。建設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產業重要論述精神,以知識產權運營推動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舉措。我局支持在北京依托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依托杭州未來科技城管委會等單位分別建設北京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浙江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以下簡稱人工智能中心)。希望兩地人工智能中心立足各自優勢和重點發展領域,瞄準人工智能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大力提升根植產業的知識產權專業服務能力,提高知識產權自主創新水平,推動構建良好的人工智能知識產權運營生態,更好發揮人工智能對實體經濟的溢出效應和引領作用,促進我國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請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浙江省知識產權局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促進和規范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1〕22號)有關要求,加強對兩地人工智能中心建設與運行的政策支持、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管,確保規范高效運行,并及時梳理總結建設經驗和運行模式,報送相關情況。我局將在政策協調、人才培養和專家資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對建設工作進行跟蹤指導和績效評價,適時復制推廣行之有效的經驗與模式。
特此批復。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9月16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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