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2000元的冬奧國旗款羽絨服,網店山寨款只賣188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毛絨公仔官方售價75-328元,仿冒版最低只要39.9元...北京冬奧會前最后一個“雙十一”,一些人動起了特許商品的“歪心思”,此類行為嚴重侵犯了體育行業的正當權益,監管部門表示將重拳出擊打擊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行為,對違法違規“零容忍”。
服裝、玩具成盜版冬奧商品“重災區”
10月20日,北京冬奧會火種由希臘運抵北京,冬奧會正式進入北京時間。當天,“雙十一”購物狂歡節預售也拉開帷幕,李佳琦、薇婭直播分別拿下106.53億、82.52億人民幣銷售戰績,同時帶動冬奧特許商品關注度大漲,#北京2022冬奧會紀念品審美#等相關話題沖上微博熱搜。
據了解,北京冬奧組委已先后開發了16個品類4500余款特許商品,包括貴金屬制品、徽章、毛絨及其他材質玩具、服裝服飾及配飾、陶瓷、文具、工藝品、首飾、箱包、家紡、絲綢制品、郵品、傘具、戶外用品、紫砂壺等。不過隨著冬奧進入百天倒計時,有不法商家也開始借機制假售假牟取非法利益。
體育大生意觀察到,有商家正在電商平臺銷售“2022冬奧會”“國家隊同款”高仿羽絨服,與此同時,不少商家在SEO優化上做文章,以“冬奧萊”作為關鍵詞為商品引流,借此進行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玩具也不幸“中招”。在電商平臺,不少網點以低價兜售盜版的冰墩墩、雪容融毛絨公仔,將制假售假的侵害對象擴展到少年兒童。總體來看,這些吉祥物玩具外形與正版相似,并多以遠低于官方售價吸引消費者,商品未經過質量檢驗,或帶有衛生及安全隱患。
由于互聯網的便捷性,不少商販存在多次轉手倒賣現象,侵權范圍從電商、二手平臺向實體店、社交平臺、“直播帶貨”等方式拓展。這也導致追查難度大,助長了侵權之風。
針對這種現象,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提出未經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或國際殘奧委會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專項行動方案》共包含五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將保護整治五大類奧林匹克相關標志,北京冬奧會主題口號、火炬傳遞、獎牌等標志也隸屬保護范圍。
商品生產集中地、銷售集散地、電商平臺總部所在地是奧林匹克標志保護的重點區域。有關部門將重點檢查整治食品飲料、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器材等領域,特別是酒類、紀念品、玩具等商品類別;重點規范廣播電臺、電視臺、門戶網站、社交網站、自媒體平臺等廣告宣傳、營銷途徑。
體育大生意在此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冬奧特許商品時認準官方線上渠道——天貓“奧林匹克官方旗艦店”。天貓店每月第一個星期六會以新品首發的形式為冬奧造勢,在冬奧倒計時等節點還將開展特許上新直播。在線下方面,全國已有184家北京2022官方特許商品零售店,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聯通、中國郵政等贊助商網點及高鐵列車上也設有冬奧特許商品銷售點。
此外,奧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和北京冬奧會45家官方贊助企業也推出了不少奧運主題產品,例如安踏國旗款系列服飾配件、青島啤酒冬奧冰雪罐、伊利兒童奶酪棒冬奧版、松下奧運聯名款無線吸塵器、中國銀行冬奧主題信用卡和冬奧雪板借記卡等,具體商家名單可參見北京冬奧會官網首頁底部合作伙伴欄目。
蹭冬奧熱點或將被重罰
根據2021年4月北京市場監管局發布的2020年度知識產權領域執法十大典型案例,雙奧冰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網站上發布含有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圖形標識的商業宣傳視頻等內容被罰款30萬元,諸如此類的“蹭冬奧熱點”行為也將被重罰。
《專項行動方案》提出,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嚴厲打擊未經權利人許可,利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有關元素發布廣告,足以引人誤認為與權利人之間有贊助或其他支持關系的、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
搶注冬奧運動員商標也將受到查處。例如自由式滑雪運動員谷愛凌商標就遭到了惡意搶注,國際分類涉及珠寶鐘表、日化用品、健身器材等,申請方為承德市伯樂投資有限公司、天津芳芳和多多科技有限公司等,目前商標狀態均為申請中。商標最早在2019年就已經提交申請。類似被搶注商標的事,在不少全紅嬋等夏奧選手身上也發生過。
谷愛凌中英文商標被搶注
《專項行動方案》提出依法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將奧運冠軍等較高知名度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注進而損害其姓名權及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利用與奧林匹克運動或者殘奧會運動有關的元素開展商業活動引人誤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針對市場上現存的山寨冬奧特許商品、“蹭冬奧熱點”營銷等侵權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計劃在2021年12月底前根據排查掌握情況,重拳出擊,開展專項整治。2022年1月至3月加強督導檢查,對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持續震懾的高壓態勢。賽后推動建立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
以下為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全文:
2022年北京冬奧會是我國重要歷史節點的重大標志性活動,是展現國家形象、促進國家發展、振奮民族精神的重要契機。辦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是黨和國家的一件大事,是我國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保護好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是辦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的重要一環,使命光榮、意義重大。為保障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工作職責,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略。
二、重點任務
(一)夯實保護基礎,推進立體化保護。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加強對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有關標志的保護,主要包括: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奧林匹克旗、奧林匹克格言、奧林匹克徽記、奧林匹克會歌;奧林匹克、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專有名稱;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吉祥物、會歌、火炬造型、口號、“主辦城市名稱+舉辦年份”等標志,以及其組織機構的名稱、徽記;《奧林匹克憲章》和主辦城市合同中規定的其他與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有關的標志;殘奧會有關標志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規定,做好有關奧林匹克標志的外觀設計專利、注冊商標等各類型知識產權的立體化保護。
(二)完善工作體系,全面細致排查。未經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或國際殘奧委會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經許可的合法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許可范圍規范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各地要建立轄區內的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和工作臺賬,全面掌握轄區內贊助企業、持權轉播商、特許生產商和特許銷售商等合法使用人的基本情況。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www.cnipa.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布的奧林匹克標志保護公告和北京2022冬奧組委官方網站(www.beijing2022.cn)官方發布欄目公布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贊助企業許可授權信息,明確奧林匹克標志種類、被許可人、許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時限、地域范圍等信息,暢通社會投訴舉報渠道,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加強市場違法信息排查。建立案件信息移交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處置案件線索,涉及執法辦案、侵權判定的疑難復雜問題層報上級市場監管部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指導。各地要主動協調當地公安、版權、網信等各職能部門,做好監管保護各環節的工作協調和銜接。加強與網絡運營商、視頻媒體平臺等銜接,確保排查不留死角。
(三)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保護意識。面向全社會,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奧林匹克標志保護宣傳,持續加強奧林匹克標志相關知識產權普法,提升社會公眾的保護意識。針對基層一線執法人員,積極組織開展《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業務培訓、案例研討等活動,提升奧林匹克標志行政保護執法人員專業技術能力。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充分利用新媒體渠道,針對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基本要求等具體內容,重點關注侵權違法易發生環節,引導相關行業自律、規范市場行為。充分利用測試賽、倒計時100天等重要節點,集中組織宣傳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法律制度和政策,彰顯我國加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定決心。
(四)聚焦關鍵環節,開展專項整治。結合地方實際,全面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重點強化商品生產集中地、銷售集散地、電商平臺總部所在地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推動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行政執法信息共享。采用“雙隨機、一公開”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食品飲料、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器材等重點領域,特別是酒類、紀念品、玩具等重點商品類別的檢查,防范未經授權將奧林匹克標志作為商品包裝、裝潢或商標使用。加強北京賽區、延慶賽區和張家口賽區場館周邊500米范圍內區域的重點巡查。加強賽區場館周邊建筑物、運動場所、旅游景區、批發市場、車站機場、冰雪運動設施等重點區域的治理。以廣播電臺、電視臺、門戶網站、社交網站、自媒體平臺為重點,規范在廣告宣傳、營銷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行為。
(五)正確適用法律,加大打擊力度。正確適用《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依法嚴處未經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志的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行為。從嚴處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相關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未經權利人許可,利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有關元素發布廣告,足以引人誤認為與權利人之間有贊助或其他支持關系的、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依法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將奧運冠軍等較高知名度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注進而損害其姓名權及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利用與奧林匹克運動或者殘奧會運動有關的元素開展商業活動引人誤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三、階段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1年10月底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要深入調查了解轄區內的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結合實踐需要明確計劃安排,形成工作臺賬。建立工作機制,圍繞工作重點開展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2021年12月底前,要以測試賽為契機,加強業務培訓,加大宣傳力度。根據排查掌握情況,重拳出擊,開展專項整治。對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查出聲勢、辦出成效,確保整治有效。
(三)賽會保障。2022年1月至3月,嚴格賽時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要充分調配行政力量,全面加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督導檢查,對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持續震懾的高壓態勢。
(四)賽后總結。2022年3月至6月,對具有典型意義的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案例,要及時梳理總結提煉,形成指導性案例。對成效明顯的做法,要及時復制推廣,夯實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基礎。對行之有效的工作舉措,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推動建立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職責。要充分認識辦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加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作用,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任務分工和時間安排,督促行動方案各項安排落地、落實,積極有效推進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各項工作。工作成效納入2022年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相關考核。失職失責的,按規定嚴肅問責;有突出貢獻的,按規定予以褒獎。
(二)快速協同反應,確保信息暢通。北京市、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區域和部門協作,完善線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機制。各地要積極主動加強與北京市、河北省相關工作的協同,履行好屬地責任。要加強與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聯動和信息推送機制,提升互聯網領域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效率。
(三)嚴格整頓治理,高效精準處置。要積極跟進涉及奧林匹克標志的侵權違法線索,依法調查處理。探索發揮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用,加強輿情監測和侵權線索搜集報送,有效支撐相關執法部門開展聯動執法。重要情況和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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