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了數十年的店名,卻被控告“商標侵權”。從2021年9月下旬開始,云南昆明有6家餐館陸續收到法院的傳票,因為他們店名中含有“眼鏡”二字,被用“眼鏡”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包某某起訴,要求每家店鋪賠償5萬元。
受訪者提供的民事起訴狀
11月27日,記者實地走訪看到,這些被起訴的店鋪招牌上均帶有“眼鏡”二字,且標注為十幾二十年的老店。而這些店名的由來,均是因為老板佩戴眼鏡。這些老板均認為,包某某此舉屬于碰瓷行為,他們將積極應訴維權。
對于此類的商標維權行為,有知識產權專家曾表示,法律支持知識產權權利人正當維權,但是如果以訴訟為手段,其目標是獲取不當利益,則存在權利濫用的嫌疑。
法院傳票(受訪者提供)
餐館店名含“眼鏡”二字被控侵權
連日來,“潼關肉夾饃”“逍遙鎮胡辣湯”“庫爾勒香梨”等商標糾紛引發輿論持續熱議。近期,云南昆明有6家餐館也因商標問題陷入了類似的糾紛中。
中國商標網顯示“包某某”所注冊商標
11月27日,記者采訪了解到,昆明6家餐飲店于9月下旬開始,陸續收到法院的傳票,因為他們店名中含有“眼鏡”二字,被“眼鏡”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包某某起訴。
“眼鏡粑粑”店主自己注冊的商標
被告“眼鏡粑粑”店老板楊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原告包某某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眼鏡”商標標識的店招、門頭,禁止在提供服務或對外宣傳時使用上述標識。同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萬元,還要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眼鏡”商標詳情(來源:中國商標網截圖)
“黃瓜營眼鏡燒烤”“胖眼鏡海鮮燒烤”等被起訴的老板也告訴記者,他們收到的傳票、起訴書內容基本一致,只是店名不一樣,每家店均被要求賠償5萬元。黃瓜營眼鏡燒烤店老板張先生還表示,由于他旗下一共有三家店鋪,店名中均包含“眼鏡”二字,這次他收到了三份起訴書,一共被要求賠償15萬元。
胖眼鏡燒烤店鋪
“我們家最開始是在街頭擺攤賣燒烤,隔壁攤的老板跟我一樣也戴著眼鏡,因為我比較胖,而他比較瘦,所以前來吃飯的顧客都習慣稱呼我為‘胖眼鏡’,慢慢地,就叫將這個綽號當作店名了。”胖眼鏡海鮮燒烤店老板唐先生向記者描述了店名的由來。
黃瓜營眼鏡燒烤店鋪
多家店鋪使用此名二十來年
記者采訪多位店鋪老板了解到,他們之所以給自家店鋪取名帶有“眼鏡”二字,均是因為與其外貌特征有關,他們全部都戴著眼鏡。此外,這些店鋪開業至今大都有二十來年,時間最久的“眼鏡粑粑”店自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營業,期間一直未曾變更過店名。而眼鏡粑粑、黃瓜營眼鏡燒烤、胖眼鏡海鮮燒烤的經營者也都注冊過相關商標。
27日下午,記者用原告包某某的名字在中國商標網查詢發現,其其自1998年開始不斷注冊與“眼鏡”相關的商標,不過,目前其部分商標處于“申請被駁回、不予受理等,該商標已失效”的狀態。
而“眼鏡”這一商標是包某某在1998年9月29日提出申請,2000年5月7日被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核準使用項目包括餐廳和餐館,目前其狀態為“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記者在商標網中發現,商標詳情頁均標有“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紅字提示。
對此,有律師向記者解釋,若商標顯示為“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狀態,則說明有人在提出異議,申請撤銷該商標,不過該商標依然有效。至于中國商標網提示“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這是因為商標變動頻繁,有些數據更新不及時,標注提示是為了規避風險。
另據云南本地媒體報道,在搜索引擎輸入原告包某某的名字,網頁顯示出數十條相關起訴,涉及四川、福建、廣西、陜西、湖南等多地。但這些案子中,有的法院駁回了原告請求,有的則是判處被告賠償經濟損失4000至6000元不等。
對于此次面臨的商標糾紛,上述被起訴的昆明餐館老板們均認為包某某屬于“碰瓷行為”,他們表示將積極應訴,通過合法途徑維護屬于自己的權益。
眼鏡粑粑店鋪(受訪者供圖)
律師:“眼鏡”作為商標的屬性不強
據了解,昆明此次“眼鏡”商標糾紛案已于11月19日開庭,不過審判結果還未公布。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告訴記者,如果有商戶惡意使用包某某注冊的商標,且商標圖案、字形與其注冊的商標相同或高度相似,就涉嫌構成商標侵權。但如果其他商戶沒有在其注冊的類別使用,則不構成侵權,或雖然也在其注冊的類別使用,但是沒有突出、特別強調使用,僅僅是店鋪名稱中一個詞,比如“黃瓜營眼鏡燒烤”,則不構成侵權。因為店家并未突出眼鏡二字,此時的眼鏡只是一個日常用語,其作為商標的屬性不強,而且“黃瓜營眼鏡燒烤”與包某某注冊的眼鏡商標也有較大區別,不會導致混淆,因而不構成侵權。
在柴欣律師看來,如果有商家使用的商標與包某某注冊的眼鏡商標相同,而且也在同一類別,但如果其使用的時間比原告注冊的時間還早,也不構成侵權。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也向記者表示,商標權人注冊取得商標后,即享有相關知識產權,可以排除他人在某個商品類別中的無償使用,并要求支付侵權費用。不過,對于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中含有“眼鏡”字樣的商家,應不屬于侵權。被告商家可以通過證明自己實際使用“眼鏡”字樣在先、已獲得含有“眼鏡”字樣注冊商標、申請商標異議等方式進行反駁。
對于此類的商標維權行為,同濟大學國際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單曉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平衡知識產權權利人、善意使用人、社會公眾的利益,雖然我國不斷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采用“強保護”的保護態度,但并不意味著權利可以濫用。對于含有地理標志或特定含義的商標,其維權要嚴格依據法律規定,不能擅自“擴權”或搞“普遍撒網”,否則對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形成不利影響。法律支持知識產權權利人正當維權,但是如果以訴訟為手段,其目標是獲取不當利益,則存在權利濫用的嫌疑,有悖于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路徑方向。記者 李賢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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