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申請專利要向特定的機關申請,因為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任何人不得侵犯。那么,專利申請屬于什么部門?現在就跟著知春路網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專利申請屬于什么部門
專利申請是知識產權局負責的。
根據專利法條例: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二、專利申請主要材料
申請不同類型的專利,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
(一)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材料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材料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三)申請外觀設計的,申請材料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六條
三、專利的概念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后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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