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電子專利申請的時候,當出現材料缺失或者錯誤的時候,是會出現需要進行補正的一個情況,那么電子專利補正書怎么寫?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知春路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對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對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
文件的補正是指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程序中,申請人通過提交更正后的文件的方式克服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其他有關文件存在的格式方面的缺陷。
補正包括申請文件的補正和其他文件的補正,申請文件的補正是指以提交更正后的文件的方式克服專利申請文件在格式方面的缺陷。兩者的區別是:對申請文件的缺陷未依法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或者駁回該申請,對其他文件未依法補正的,視為該文件未提交,但不直接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或者駁回。
專利是指專利法規定的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三種發明創造形式: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專利申請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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