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版權代理登記需要的費用一般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具體的數額。版權代理人的代理人有兩類,一是集體許可貿易代理人;二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這類代理人可以接受作者或者著作人的委托進行相關的代理。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版權代理登記需要金錢的具體數額。依據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的規定,作者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版權登記的,應該簽訂代理合同,而代理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 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第八條 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搞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并交納登記費。知春路網提醒您,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版權代理人包含有:
1.集體許可貿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萬的表演者錄制、播放,他就沒有可能與使用者簽訂合同;
作者直接與集體許可貿易代理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限定委托權限范圍,授權由該代理人實現的權益;而對于使用者,他們如果需要使用一個作品,也可以直接與該集體許可貿易代理人簽訂使用合同,向該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費,再由代理人將該收入轉給著作權人。
2.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代理人。在進行版權侵權訴訟以及處理相關法律問題的情況下,有律師代理著作權人進行活動。
版權登記不一定要代理。但辦理版權事務是一項復雜而又細致的工作,它涉及法律、經濟等多方面的知識。如果申請人不熟悉版權的法律規定及怎樣申請版權,又不委托版權代理人,就不能有效地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甚至會喪失本應該得到的權利。其次要撰寫出一套合格的版權申請文件,在申請文件提交以后,還有許多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可能還要答復審查員提出的意見。如果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就可能前功盡棄,造成不應有的卻無法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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