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兩高報告提到,司法須努力追求實質公正,不能止于形式合法。這個提法切中時弊,對司法實踐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全國人大代表、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招啟柏說,當前,一些不以使用為目的商標搶注現象日漸增多。遭遇商標搶注的企業想要注冊被搶注的商標,往往需要經過行政審查和司法訴訟。法院在審理此類商標案件中要做好行政審查和司法審判的銜接,才能達到實質公正的效果。
招啟柏說,他在履職過程中發現,遭遇商標搶注的企業一方面要向行政部門申請對引證商標(已被搶注的商標)采取撤銷、異議、無效宣告等移除措施,另一方面要通過法院開展訴訟爭取商標的注冊使用權。由于申請商標被駁回在前,因此,在很多情況下,搶注引證商標往往無法在申請商標行政訴訟的一審、二審,甚至是二審判決生效后的六個月內被徹底移除,給企業造成損失。
招啟柏建議,法院在審理因存在搶注的引證商標被駁回的申請商標訴訟時,要做好商標案件行政審查和司法審判的銜接,待搶注的引證商標訴訟程序結束后再進行審理,防止程序空轉、人為制造案源、加劇案多人少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