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余檢)始創于1921年的五芳齋,是國家商務部認定的首批“中華老字號”。一些不法商家為了牟利,選擇侵犯五芳齋注冊商標,將散裝的“白包”粽子組裝成美味五芳禮盒出售。日前,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周某等3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并適用不等緩刑,對某超市判處罰金。
2021年3月,某超市成為五芳齋的經銷商。“這么多年來,賣五芳齋禮盒比較多,‘白包’很少。”團購部經理吳某口中的“白包”,就是不帶外包裝的散裝五芳齋粽子,“訂購的‘白包’本身是允許我們按照客戶要求組裝成禮盒的,但是如果要印上五芳齋的商標,就只能訂購五芳齋公司的包裝盒。”
因為生意不景氣,加上做“白包”組裝生意的人多了起來,超市的競爭壓力很大。吳某覺得,如果繼續用“嘉興粽子”組裝“白包”禮盒肯定競爭不過別人,去五芳齋定做帶商標的包裝盒成本又太高,于是動了去外面仿制一批盒子的念頭。
在超市法定代表人鄭某的默許下,周某找到了在杭州經營印刷公司工作的周某。周某從事設計印刷多年,清楚地知道要使用五芳齋的商標必須先取得五芳齋出具的注冊商標標識使用授權,但受利益驅使,她直接根據實物照片和從網上下載的“五芳齋”標識圖片來進行仿冒。
2021年5月底,五芳齋負責維權的工作人員在日常跟蹤中發現,他們在超市購買的五芳齋禮盒沒有生產地址、生產日期等內容,于是報警求助。經公安機關調查,涉案超市共向周某訂購了6.5萬個五芳齋包裝禮盒,民警現場查獲了其中5萬余個,其余均已售出。
五芳齋工作人員表示,五芳齋公司僅向超市供應“白包”粽子或成品禮盒等產品,從未將自己的注冊商標使用權授權給該超市。同時,這家超市沒有相應的衛生環境條件和分裝人員的健康狀況保證,并不具備食品分裝許可資質,粽子很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2021年11月,余杭區檢察院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周某等3名被告人及某超市提起公訴。近日,余杭區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如上判決。(范躍紅 余檢)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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