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奶茶店的頭部品牌;寶島眼鏡,眼鏡界的翹楚。雙方各自身處不同的行業,且具有較高知名度。
但是,看似毫不相干的兩家企業,卻因為“寶島冰城”商標的出現,跨界聯手,合力對其提出異議。
據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第46415044號“寶島冰城”商標是鄭州某科技公司于2020年05月18日提交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宣傳,飯店商業管理,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市場營銷等商品及服務上,于2020年11月20日被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寶島冰城”商標,從字面上來看,好似分別取自“寶島眼鏡”中的“寶島”,以及“蜜雪冰城”中的“冰城”。于是,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晶華寶島(北京)眼鏡有限公司聯手對其提出異議。
蜜雪冰城公司引證其在先注冊的第7975877號、第16610146號“蜜雪冰城”,第19326358號、第29026960號“蜜雪冰城及圖”,第22877146號“蜜雪冰城冰淇淋與茶 SINCE 1997及圖”等核定使用在第35類的商標,涵蓋“廣告、替他人推銷、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自動售貨機出租、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等服務。
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上述引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在服務內容、方式及目的等方面基本相同,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雙方商標在文字構成及整體外觀等方面相近,構成近似商標,并存使用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
寶島眼鏡引證其在先注冊的第10937806號、第10848728號“寶島眼鏡及圖”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5類“人事管理咨詢、替他人推銷”等服務上。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被異議商標完整包含其引證商標顯著識別文字“寶島”,雙方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在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在上述服務上,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如予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
綜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第46415044號“寶島冰城”商標不予注冊。
之前,有多枚組合拼接型商標掀起行業熱議!
● 先是“阿里恒大”商標,同時惹毛了阿里巴巴和恒大地產!● 又有“阿京騰百”橫空出世,一眼看過來,就是阿里京東騰訊百度的拼接商標● 再有“京淘亞馬”,明明就是京東淘寶亞馬遜的組合體!● 還有“耐尅阿迪”,由耐克和阿里兩家鞋服企業品牌商標拼接而成。
盡管注冊拼接商標可以快速獲得一定的關注度,但是,申請這類商標往往是有風險的,即使被核準也有很大的異議和無效風險,白白浪費了時間精力。
所以說,給商標起名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商標法》有關規定,注意避讓知名企業/品牌名稱,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您可以聯系知春路知識產權,我們擁有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團隊,為您提供從申請到訴訟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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