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
4、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
5、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6、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一方已經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7、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1、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復審。
2、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復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若復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商標法規定,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的期限必須在五年之內進行,如果超出了五年的商標無效宣告期限,除了馳名商標以外,商標管理部門是可以不予按理相關商標無效宣告的程序的,商標所有人應當咨詢當地管理部門進行了解。
好啦,以上就是有關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的相關知識點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懂的地方,歡迎私信小編具體咨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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