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發明從想法的產生到成為實體的創造需要經過不斷地試錯、探索,但完成發明并不代表著完全結束,為發明申請專利是必不可少的一項保護行動。今天小編和大家談一談,當我們準備申請專利時,應提前做好哪些預防措施,保證專利申請的順利進行呢?
1、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臺快速電子數據登記備案。
2、選擇具備技術背景強和可信第三方支撐平臺存證和認證:大眾版權保護平臺,進行數字作品存證時間認證和多緯度智能認證,其科學性可以自主驗證對證.商標設計歸屬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需要時司法鑒定機構,提高法律證據有效性,與官方人工登記預防侵權相互補充。
專利保護在先申請原則是指如果同一個發明創造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時,專利權應當授予誰?對此各國一般有兩種處理原則。
一是先發明原則,即兩個以上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申請專利時,不論誰先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授予最先完成發明的申請人。但這種原則的缺點是很難確定誰最先完成了發明。目前只有美國采取先發明原則。
二是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申請專利時,不管是誰最先完成的發明,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專利申請的申請人。這種原則的好處在于簡明易行,且有利于發明創造盡早的向公眾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九條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申請人。”根據這一規定,我國企業在完成發明創造后,應及時提出專利申請,以免申請晚了,就有可能被他人搶先提出專利申請而失去取得專利權的機會。
按申請原則有可能出現一種特殊情況,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同一日申請專利。那么這一專利歸屬權問題該如何確定呢?
按照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在這種情況下,不同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專利局的通知后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協商確定的申請人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作為共同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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