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專利轉讓辦理備案流程首先是向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表和需要備案的合同資料,接著由知識產權局受理并審核,審核通過的憑借相應的憑證領取備案證明即可。專利轉讓的稅收情況即需要交納增值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所得稅等稅費,符合減免政策的可予以扣除。
專利轉讓辦理備案流程如下:
1.填報合同備案申請表或者合同備案變更申請表;
2.將專利權轉讓合同電子版在網上提交或將合同副本紙件送到知識產權局;
3.知識產權局受理備案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形式及時將備案申請表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專利權、專利申請權的法律狀態。對符合要求的專利合同進行備案,并出具準予備案證明,知識產權局對不符合要求的,向當事人發出不予備案的通知。知春路網提醒,領取證明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應的資料。
專利轉讓的稅收情況如下:
1.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增值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后,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收入扣除繳納的相關稅金后,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20%,應納稅所得區別不同收入分別處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
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收入*(1-20%)
專利權的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獨占實施權
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制造、銷售或者使用的專有權利。
2.進口權
將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以經營為目的的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
3.轉讓權
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實施許可權
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并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5.標記權
專利權人享有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說明書上、產品廣告上作上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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