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給予強制許可的規定是指政府強制給予除專利權人之外的第三人實施某項專利的權利。
強制許可有一定的限定條件,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可給予強制許可具體情況共有三種:
1.專利權人未以合理條件在合理長的時間內許可他人實施,即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后,未能得到許可的。
2.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其他緊急情況,或者是為公共利益的非商業性使用。?(比如今年我國突發非典,如果一家公司擁有治療非典藥物的專利技術,雖然有專利權保護,也可通過強制許可讓其他公司生產。)
3.后一專利的實施有賴于前一專利實施的。
專利權給予強制許可的規定
二、專利權被侵權訴訟時效
專利權被侵權訴訟時效為三年。
知春路網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七十四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以及侵權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三、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是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以合理的條件請求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獲得許可;或者符合為公共利益的目的、為公共健康目的要使用專利權人的專利等條件的,可以申請獲得專利的強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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