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有哪些?在實務中,如何知道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呢?下面匯總如下:
1.一般情況
(1)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先給票據的,為開具票據當天
2.直接收款
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3.預收款
(1)一般貨物:貨物發出時
(2)長期貨物:收到預收款或合同約定的收款日當天
(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
(3)租賃服務: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4.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
(1)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
(2)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5.委托代銷
(1)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
(2)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
(3)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方式
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7.進口貨物
報關進口當天
8.金融商品轉讓
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9.視同銷售
(1)貨物移送的當天;
(2)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10.扣繳義務
納稅義務發生當天
11.建筑服務
被工程發包方從應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質押金、保證金,未給票據的,以納稅人實際收到質押金、保證金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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