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想必大家都知道,很多內審人員每年都會開展這類型的審計,但是,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呢,大家對開展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有了不同的看法?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區別是什么?那就讓我們來一起看看他們的比較吧。
離任審計是離職前還是離職后?離任審計則是領導干部離職后對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 審計工作;任中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
說的通俗易懂一點就是:任中審計在領導干部任期期中進行審計。離任審計就是在領導干部離任后進行審計。但也要注意一點,“先審后離”可不是任中審計,它是離任審計。
一、相同點
它們在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審計評價等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如,開展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的目的都是加強干部監管,促進其盡職履責。
二、差異點
(一)實施時間
離任審計:領導干部離任后
任中審計:領導干部在任期間
(二)審計力量
離任審計:領導干部“逢離必審”,可以是內審機構合理統籌謀劃審計力量的配置,尤其是面臨大規模換屆時,更適合離任審計。
任中審計:如果按照“逢離必審”的原則,那很多領導干部可能就會至少面臨2次審計,那會加大審計機構的工作負擔,造成審計力量的不足。尤其是子公司比較的集團公司,任中審計想要實現全覆蓋,那真的太難了。
(三)工作開展
離任審計: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配合審計相對較差,不利于審計工作開展。
任中審計: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配合審計相對較好,有利于審計工作開展。
(四)監督效果
離任審計:監督效果滯后,領導干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能及時發現,不能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任中審計:監督關口前移,及時發現領導干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五)整改效果
離任審計:被審計領導干部難以調動有關資源,加上有的領導“新官不理舊賬”思想存在,邊審邊改不夠積極, 整改效果相對較差。
任中審計:被審計領導干部容易調動有關資源,實現邊審邊改,整改效果相對較好。
(六)干擾因素
離任審計:被審計領導干部已離任,審計工作實施時干擾因素相對較少,加上被審計單位積極配合,有利于提高 審計工作質量。
任中審計:被審計領導干部在任,審計工作實施時干擾因素相對較多,在一定程度上對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造成影響,降低審計工作質量。
綜上所述,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各有千秋,在實際的工作中,我們要“趨利避害”,充分利用各種審計形式的優勢,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審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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