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回收期怎么計算?投資回收期分為靜態投資回收期和動態投資回收期。
靜態投資回收期公式:
Pt=(累計凈現金流量出現正值的年份數-1)+上一年累計凈現金流量的絕對值
/出現正值年份的凈現金流量
評價準則:(靜態投資回收期(Pt)與基準投資回收期(Pe)比較)
①若Pt≤Pe,項目投資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經濟上可以接受;
②若Pt> Pe,經濟上不可行
動態投資回收期概念:將投資方案各年的凈現金流量按基準收益率、折成現值之后,再來推算投資回收期。動態投資回收期就是投資方案累計現值等于零時的時間(年份)。
優點:1)投資回收期指標容易理解,計算也比較簡便;
2)項目投資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資本的周轉速度。
顯然,資本周轉速度越快,回收期越短,風險越小,盈利越多。
這對于那些技術上更新迅速的項目或資金相當短缺的項目或未來情況很難預
測而投資者又特別關心資金補償的項目進行分析是特別有用的。
不足:投資回收期沒有全面考慮投資方案整個計算期內的現金流量,即:只間
接考慮投資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資回收之后的情況,即無法準確衡量
方案在整個計算期內的經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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