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 1、業務招待費扣除采用“雙限額”、“孰小原則”,主要是考慮到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之間難以區分的因素。 2、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為銷售(營業)收入合計=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
(1)、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年度申報案例:A105060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2017版)及填報說明】
銷售(營業)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還包括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但是不含營業外收入(如補助收入、讓渡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投資收益(有特例)(正向列舉和反向列舉的都要記住)。
一般情況下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包括兩部分:
1、日常性業務招待費支出,如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等。
2、重要客戶的業務招待費,即除前述支出外,還有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費、正常的娛樂活動費、安排客戶旅游的費用等。
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案例:
如果企2021年的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6萬元,稅前準予扣除為多少?如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4萬元,稅前準予扣除為多少?如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10萬元,稅前準予扣除為多少?
(1)、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6萬元,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稅前扣除額3.6萬元。
(2)、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4萬元,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稅前扣除額為2.4萬元。
(3)、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10萬元,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稅前扣除額為5萬元。
計算過程:招待費10萬元,按照發生額的60%計算等于6萬元,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的0.5%為5萬元。因此,只能在稅前扣除5萬元。超過5萬元部分不能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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