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有哪些?知識產權人有一定的自我保護產權意識,并且通過現有的法律保護知識產權。那么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包括哪些?
一、知識產權保護范圍
根據《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
(1)文藝、藝術的科學作品。
(2)藝術家的演出、錄音和廣播。
(3)人類一切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
(7)制止不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于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權利。
二、根據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有關規定,另外知識產權保護范圍還包含下列權利:
(1)版權與鄰接權。
(2)商標權。
(3)地理標志權。
(4)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專利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7)為披露過的信息專有權。
由于TRIPS協議與國際貿易制裁掛鉤,具有相當的強制力,其對知識產權客體權利的規定,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知識產權理發所認同和遵守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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