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效期為多少年?
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各種類型專利的有效期相關規定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專利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申請人對專利申請進行修改有什么要求
1、申請人對專利進行修改的要求如下:
(1)發明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以及在收到專利部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可以對發明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
(2)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可以對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
(3)申請人在收到專利部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后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的,應當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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