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簡稱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納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
1、定額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稅額。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辦法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 = 收入總額 * 應稅所得率
或 = 成本費用支出額 / ( 1- 應稅所得率) * 應稅所得率
稅務部門會給出一份應稅所得率表,
比如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 7-20% ;
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 10-20% ;
飲食服務業 10-25% ;
娛樂業 10-25% ;
其他行業 10-30% 。
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核定其適用某一行業的應稅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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