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是什么?保護知識產權的意義如下:
(一)對我國的重要意義
首先,它是一種新型的產權安排機制,它通過賦予創新成果財產權,明確了創新主體對創新成果擁有合法的支配權和使用權,以及通過成果轉移轉化獲得收益的權利;其次,它是一種創新激勵機制,它通過依法保護創新者的合法權益,來激發人們的創新熱情;再次,它還是一種有效的市場機制,是人們針對知識產權無形性特點制定的許可轉讓規則,使知識產權在市場環境下,可以順利轉移轉化,產生效益,推動發展,實現創新投入與創新回報的良性循環,解決了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二)對企業的意義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保證企業的經營安全。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企業大多處于科技創新的前沿,通過科技研發,生產出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可以使企業獨享知識產權帶來的市場利益,免于知識產權的流失,規避侵權風險,保證企業的經營安全;加強知識產權工作能夠保證企業研發投入的安全,企業在進行科研立項和自主研發時,通過對知識產權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時了解所屬領域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造成“無效”研發,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提高產品市場附加值,企業通過生產、銷售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能夠提升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甚至取得市場定價話語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提升企業在合資合作和商務談判中的地位,企業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可實現增資擴股、質押融資、許可使用、建立產業聯盟等,提高企業在合資合作和商務談判中的地位。
(三)對個人的意義
保護知識產權,有利于調動人們從事科技研究和文藝創作的積極性。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致力于保護權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領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對權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權利給予及時全面的保護,才能調動人們的創造主動性,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什么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最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知識產權的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譯為智力成果權、智慧財產權或智力財產權。
知識產權的類型
知識產權的類型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三、知識產權的特點
(一)專有性。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法律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
(二)地域性。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發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識產權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條件下又具有國際性。
(三)時間性。即只在規定期限保護,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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