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在天津范圍內設立登記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報送公示2022年年度報告。
國家企業信用公示信息系統天津入口:https://tj.gsxt.gov.cn/index.html
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tjcredit.gov.cn)或者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http://www.gsxt.gov.cn)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到登記的市場監管所報送紙質報告。
2022年度年報繼續實行工商聯絡員制度,先注冊聯絡員后再行登錄,登錄采用發送短信驗證碼方式填報年度報告。上年度已經注冊聯絡員信息的,可以繼續使用。
企業工商年報應該填寫什么內容?
1
企業年度報告內容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經營活動信息;
8.企業社保信息;
9.企業統計信息。
其中第1項至第6項信息為應當向社會公示,第7項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2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內容
1.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
2.生產經營信息;
3.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4.聯系方式等信息;
5.依法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
3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內容
3.資產狀況信息;
4.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5.聯系方式信息;
6.社保信息;
7.統計信息;
8.國家工商管理部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其中第6、7項為2016年度年度報告增加填報信息。
不按時報送年報 將承擔這些法律后果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異常狀態
未按照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等情形的企業,均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將依法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異常狀態。異常狀態將記錄在企業信用信息名下,并向社會公示。
信用風險分類等級降低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標記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等級調整為“失信”,用紅色字體標注并向社會公示。
可能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限制有關人員權利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超過3年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信用風險降低為“嚴重失信”,用黑色字體標注。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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