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是商標權人將所持有的注冊商標使用權分離出一部,或全部許可給他人使用,為了保護商標權人和被許可人權益,商標使用許可必須向商標局進行備案,否則商標使用許可無效。商標權人該如何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備案?
一、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提交的申請文件
1. 一件注冊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則應提交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身份資料文件,如處于有效期內的身份資料復印件、或者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提交已簽字、具備法律效應的代理委托書。
二、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文件要求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需要按照規范填寫,不得修改格式,所填寫的文字需工整、清晰;
2.申請文件中的許可人名稱、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需要和《商標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保持一致;
3. 許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不得超出《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范圍,其有效期亦不得超過許可商標專用權有效期。
三、注意事項
1.商標局收到商標使用許可備案后,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將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許可人,不予受理的將書面通知許可人并說明理由,需要補正的將通知許可人按指定內容及時補正,否則將不予受理。
2.符合《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商標局將予以商標使用許可備案,并通知許可人。
3.若不符合規定,商標局將不予備案,并書面通知許可人,說明理由;若需要修改補正,商標亦將通知許可人及時補正,并將補正內容交回商標局,再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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