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利技術是什么意思
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它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非專利技術一般包括工業專有技術、商業貿易專有技術、管理專有技術等。
非專利技術如何投資入股?
根據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知識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評價出資,技術出資即屬于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一種,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其中非專利技術是指未公開、未授予專利權、具有實用價值、所有人采取適當保密措施擁有的技術成果。
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規定及責任
分離《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關于非貨幣資產出資的規則,實務中,非專利技術出資應留意以下方面:
1 出資人的該種出資方式應經被投資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雖然《公司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深圳市企業非專利技術出資登記辦法(試行)》作出了該項要求,從規避法律風險、完善程序的角度看,建議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并作出股東會決議。
2 出資人應合法享有出資技術的使用權、轉讓權。
用于出資的技術應為出資人合法享有使用權、轉讓權的技術,若出資人已與第三方簽署了排他性的技術使用合同,或者該項技術屬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的職務技術成果,則該項出資因涉及無權處分而存在效力問題。
從法律服務的角度來看,若客戶設立公司時,其他股東采用技術出資的,應建議客戶核實該項技術能否用于合法出資,并在出資協議中明確出資人對非專利技術出資瑕疵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3 非專利技術出資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依據規則,股東以技術出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富權的轉移手續,故出資股東應及時與公司簽署技術轉讓合同,將該項技術轉讓給公司,否則,出資人除向公司足額交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交納出資的股東承當違約義務。
4 應當對出資的非專利技術進行評估作價,確定價值。
以技術出資時,應依法聘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對該項技術進行評估作價,評估金額應當與該項技術價值相當,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根據規定,若“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該財產評估作價。評估確定的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因此,為免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出資人及其他股東均應要求評估公司秉持專業、誠信的原則開展工作,不能借無形資產的價值存在不確定性的便利,惡意將低價財產評估為高價財產,進行虛假估值。否則,若最終被法院認定股東的技術出資實際價值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值的,除出資人需要補足差額外,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當然,也并非技術出資低于公司章程記載的價額,出資人就應當承擔責任,出資人不對市場變化等正當原因導致的技術貶值承擔出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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