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清產核資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情況簡介;
(二)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原因;
(三)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基準日(清查時點);
(四)清產核資工作范圍;
(五)清產核資工作組織方式;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申請報告,應當附報能夠說明開展清產核資理由的相關文件或材料,其中國有控股企業開展或者參加清產核資工作,應當附報企業董事會或者股東會的相關決議。
清產核資審計的工作步驟及程序有哪些?
企業實施清產核資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指定內設的財務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機構或者多個部門組成的清產核資臨時辦事機構,統稱為清產核資機構,負責具體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二)制定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實施方案;
(三)聘請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
(四)按照清產核資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五)向相關部門報送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
清產核資主要工作內容有哪些?
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一)賬務清理。是指對企業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及對企業的各項內部資金往來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二)資產清查。是指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
(三)價值重估。是對企業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按照規定方法、標準進行重新估價。
中央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原則上不開展價值重估。
(四)損溢認定。是指相關部門依據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進行認證。
(五)資金核實。是指相關部門根據企業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依據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并批復準予賬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
清產核資結果申報的材料主要內容
企業清產核資結果申報的材料具體包括:清產核資工作報告、清產核資報表、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及有關備查材料。
(一)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企業清產核資基本情況簡介;
2、清產核資工作結果;
3、對清產核資暴露出來的企業資產、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等。
(二)企業清產核資報表應包括所有開展清產核資的子企業,并以電子文檔格式附報。
(三)專項財務審計報告由社會中介機構出具,主要內容包括:清產核資范圍及內容;清產核資行為依據及法律依據;清產核資組織實施情況;清產核資審核意見;社會中介機構認為需要專項說明的重大事項;報告使用范圍說明等。另外,還應當附申報資產損失分項明細表;資產損失申報核銷項目說明及相關工作材料等。
(四)企業各項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的原始憑證資料及具有法律效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如材料較多應單獨匯編成冊,編注頁碼,列出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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