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怎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操作流程步驟如下:
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具體操作步驟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
2、選擇【其他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點擊“填寫申報表”
3、選擇需申報稅種對應的“納稅期限”:
4、勾選對應的稅種信息,點擊“下一步”進行申報:
5、系統自動帶出申報數據,核實無誤后點擊“申報”進行申報提交:
6、提示申報成功,如需繳納稅款請點擊“繳款”進行繳款操作:
7、勾選需要繳納的稅款,選擇“繳款方式”,點擊“立即繳款”:
注意事項
1.不同納稅期限的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
按期申報但納稅期限不同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例如,某企業按半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月匯總繳納印花稅,則在7月征期內,該企業可以合并申報上半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6月份印花稅。
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的稅種也可以合并申報。例如,某企業按半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6月15日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的書面通知,則在7月征期內,該企業可以合并申報上半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6月15日耕地占用稅。
2.合并申報不強制要求一次性申報全部稅種,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一次性或分別申報當期稅種。
例如,納稅人7月應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和資源稅等4個稅種,7月5日申報時只申報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3個稅種,遺漏了資源稅,則可在申報期結束前單獨申報資源稅,不用更正此前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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