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規定一般是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來決定年假的,比如工作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休假,休假的天數需要根據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來折算,職工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為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為十天。而至于職工的探親假、婚喪假等都不算進年假的假期。
年假規定怎么休
1、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3、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4、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5、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于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于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6、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一、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用人單位禁止員工休年假,有哪些維權方式:
1、向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
2、向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年休假是法定的,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假規定是屬于國家法定假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括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年假規定是屬于國家法定假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括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年假規定是屬于國家法定假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括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年假規定是屬于國家法定假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括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一、年假天數怎么算
1、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如下: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條件有什么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條件,具體如下: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
2、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勞動法年休假制度的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
2、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3、帶薪年休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擴展資料:勞動合同解除制度是勞動法的一個重要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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