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權責任一般賠償如下: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或死亡的,還應當賠償相應的殘疾或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民事侵權一般只能賠償損失,停止侵害等。侵權行為就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并造成損害,違反法定義務,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侵權行為是行為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財產的行為。侵權行為,它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以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民事侵權這樣處理:1、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2、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推薦閱讀:
5615人閱讀
3913人閱讀
2540人閱讀
1976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5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89人閱讀
1204人閱讀
1143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