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是什么意思】
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對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于普通股。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優先股主要特征:
1、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確的股息收益率。由于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
2、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有限表決權,對于優先股股東的表決權限財務管理中有嚴格限制,優先股東在一般股東大會中無表決權或限制表決權,或者縮減表決權,但當召開會議討論與優先股股東利益有關的事項時,優先股東具有表決權。
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債權人。
優先股是“普通股”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余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
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具有如下特點:
1)優先股股東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無表決權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
2)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業績好壞影響,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余財產有先于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股票按購買主體劃分,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普通股是什么意思】
普通股( common shares) 指的是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后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為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后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愿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占1%,而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么你就有權以低于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優先股與普通股的區別】
1、股利方面的區別
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隨公司業績好壞而波動,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而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沒有上下限,視公司經營狀況好壞、利潤大小而定,公司稅后利潤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積金并支付優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
2、權利方面的區別
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普通股股東一般有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有表決權和選舉權、被選舉權。
3、索償權的區別
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債權人。
推薦閱讀:
5632人閱讀
3913人閱讀
2541人閱讀
1976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5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91人閱讀
1206人閱讀
1146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