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場法評估的基本模型: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市場法也稱為相對估值法,是指將評估對象與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進行比較,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
市場法依據的基本原理是市場替代原理,即一個正常的投資者為一項資產支付的價格不會高于市場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現行市價,相似的企業應該具有類似的價值。具有相似性的被評估企業價值與可比對象價值可以通過同一經濟指標聯系在一起,其價值比例關系為:
其中,
為價值比率,為被評估企業的價值,為可比對象的價值,為可比對象市場交易價格。X為其計算價值比率所選用的經濟指標。在有效市場中,企業的市場交易價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價值。價值比率的確定是市場法應用的關鍵。市場法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較法和交易案例比較法。
上市公司比較法是指獲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數據,計算適當的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企業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具體方法。
交易案例比較法是指獲取并分析可比對象的買賣、收購及合并案例資料,計算適當的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估企業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具體方法。
上市公司比較法來源于公開交易的證券市場,基本模型中的
可選取上市公司的股權價值或企業價值。交易案例比較法來源于個別的股權交易案例,基本模型中的可選取案例的交易價格。由于證券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在運行效率、價格形成機制、可比對象數量、信息透明度存在較大差異,評估專業人員應該清楚兩種不同方法的適用情形、應用前提及調整重點。
兩種方法相同點:都是通過對市場上可比交易數據的分析得出被評估企業的價值。不同點:可比對象的來源不同,上市公司比較法來源于公開交易的證券市場,交易案例比較法來源于個別的股權交易案例。
二、市場法應用的基本原則
市場法評估的基本原則是評估專業人員在評估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基本思想。包括可比性原則、可獲得性原則、及時性原則、透明度原則及有效性原則。
可比性原則。要求被評估企業與可比公司在價值決定因素方面具有可比性,主要包括行業可比、規模可比、成長預期可比、經營風險可比、財務風險可比等方面。2.可獲得性原則。是指案例的市場交易信息及可比對象的產品信息、財務信息等可以通過正常途徑獲取。
3.及時性原則。是指評估專業人員運用市場法進行評估時應當將最新的市場情況納入評估過程中。由于市場行情變化頻繁,信息的及時性對評估結果的準確性至關重要。
4.透明度原則。意味著信息的開放、良好的溝通及對信息的充分解釋。信息的透明度將影響市場法結果的可靠性。
5.有效性原則。建立在市場是合理有效的假設基礎之上。有效市場假設認為,在一個活躍、有效的市場上有許多充分了解信息和理性的投資者,證券價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獲取的信息,證券能夠被合理定價。
交易案例比較法是指獲取并分析可比對象的買賣、收購及合并案例資料,計算適當的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估企業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具體方法。
兩種方法相同點是:通過對市場上可比交易數據的分析得出被評估企業的價值。不同點是可比對象的來源不同,上市公司比較法來源于公開交易的證券市場,基本模型中的
可選取上市公司的股權價值或企業價值。交易案例比較法來源于個別的股權交易案例,基本模型中的
可選取案例的交易價格。 市場法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 上市公司比較法上市公司比較法的核心是選擇上市公司作為標的公司的“可比對象”,通過將標的企業與可比上市公司對比分析,確定被評估企業的價值。
上市公司比較法的關健和難點是選取可比上市公司及選擇恰當的價值比率。
(1)可比公司的選擇
由于對比公司與被評估企業具有嚴格可比性的情況較為少見,評估專業人員需要分析了解被評估企業自身的業務特性、市場情況、經營績效以及其所在行業的、行業同類型公司的特點及差異,以確定合適的可比公司。
在可比公司選擇的數量方面,若是采用主觀調整法修正價值比率,選擇可比公司的“質量”重于“數量”,當確定好可比標準后,若可供選擇的可比公司較多,則可以進一步增加對比標準,選擇更可比的可比對象;若采用回歸法進行調整,且能將影響企業價值或價值比率的因素盡可能納入考慮,則應當保證可比公司的數量,滿足回歸樣本數量的充足性及覆蓋范圍的全面性。上市公司比較法涉及的可比公司通常是公開市場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且須考慮流動性對評估對象價值的影響。
(2)價值比率的選擇和調整
由于價值比率的確定是市場法應用的關鍵,在選擇和應用價值比率時應特別注意:
1)價值比率的選擇
價值比率種類眾多,對于價值的最佳估計常常是通過運用最合適的價值比率得出的。一般選擇價值比率的方法包括基本因素方法、統計方法及常規方法。
2)口徑的一致性
口徑一致包含內涵的一致性和數據口徑的一致性。
內涵的一致性是指在選擇價值比率時,價值比率的分子、分母應匹配,當分子是權益類時,分母的指標也應當與其對應。
數據口徑的一致性是指可比公司之間可能會存在會計核算方式(如折舊方法)、計量方法(如公允價值計量)、稅率、非經常性損益和非經營性資產等方面的差異,在計算價值比率時應當剔除差異因素的影響。
3)價值比率時應進行調整
每個可比公司與被評估企業在成長性和風險性等方面都會存在差異,需要采用多種方法對價值比率進行分析調整,常用的方法包括主觀調整、矩陣法及回歸法。
(3)缺乏流動性因素的影響
上市公司比較法中,可比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自由交易,若被評估企業為非上市公司,兩者的股權在流動性上就會有差異,需要調整缺乏流動性因素的影響。
國際上對缺乏流動性折扣的研究主要有限售股交易價格法、IPO前交易價格法、新股發行定價法及期權定價法等;國內對于缺乏流動性折扣主要采用法人股交易價格法、股權分置改革支付對價法、新股發行定價法及非上市公司并購市盈率與上市公司市盈率對比法等。被評估企業若為非上市公司,采用上市公司比較法對非上市公司進行評估時,需要調整缺乏流動性因素的影響。
2.交易案例比較法
交易案例比較法的核心就是選擇交易案例作為標的公司的“可比對象”,通過將標的企業與交易案例進行對比分析,確定被評估企業的價值。
運用交易案例比較法時,應當考慮評估對象與交易案例的差異因素對價值的影響。
(1)交易情況差異調整
交易案例比較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為非上市公司,在流動性方面一般不進行調整,差異調整主要是對交易的交易條件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等因素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進行適當的調整。
交易條件差異調整主要包括交易條款調整和交易方式調整。交易條款調整涉及交易附帶條款,注意其差異進行調整。交易方式調整涉及公開或非公開市場交易,公開交易中投資價值的協同效應會對價值產生影響,非公開的協議交易方式則可能存在影響交易價值的公允性,需要對這些影響進行調整。另外,由于交易時間可能與基準日相距時間較長,需要進行時間因素調整,調整時可以參考市場相關價格指數。
(2)案例獲取渠道
交易案例信息的獲取難度相對較大,目前國際上信息獲取的渠道主要有湯森路透、彭博、Capital IQ 和 Dealogic等服務商。國內的各產權交易所也是信息獲取的途徑之一,但產權交易所內交易數據最核心的問題是披露的財務、經營信息不夠全面,產權交易所信息對市場法評估應用發揮的作用有限。相比之下,上市公司的收購案例對收購對象情況的披露則較為全面。評估專業人員可通過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獲取收購案例的財務、經營及行業數據,同時也可獲取交易背景、協議安排等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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