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例說明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怎么填
某建筑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主要開展建筑施工業務,其在2020年3月收到建筑服務預收款201萬,同時向分包方支付款項100萬,其預繳增值稅時《增值稅預繳申報表》填寫如下。
其含稅銷售額201萬,填列在《增值稅預繳申報表》第一行“建筑服務”“銷售額”列;其向分包方支付款項100萬填列在《增值稅預繳申報表》第一行“建筑服務”“扣除金額”列; 預征稅額=(含稅銷售額-扣除金額)÷1.01×1%=(201萬-100萬)÷1.01×1%=1萬填列在《增值稅預繳申報表》第一行“建筑服務”“ 預征稅額”列。
分析:根據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根據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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